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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

涉老领域合规经营及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15:50    来源:反不正当竞争科

全市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广大老年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涉老商品及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持续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现就涉老领域合规经营及安全消费进行提示如下:

一、严守经营底线,严禁各类虚假宣传行为

严禁通过线上线下任何途径,明示或暗示食品、保健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严禁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严禁违规宣称功效。普通食品、日用品、保健品等,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功效,不得将普通食品与保健品、药品混淆宣传;保健品宣传内容必须与国家注册备案内容一致,严禁超出备案范围夸大保健功能,严禁替代药品进行宣传。

2.严禁引人误解宣传。不得虚构专家推荐、医疗机构合作、临床验证、祖传秘方等内容,不得伪造科研成果、康复案例;不得使用“根治”“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百分百见效”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利用老年人常见病症,暗示产品可缓解、治愈相关疾病。

3.规范全渠道宣传行为。线下严禁以免费体检、健康讲座、公益义诊、产品体验、礼品赠送、社区推广等名义,开展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活动;线上严禁在电商平台、短视频、直播、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以养生科普、健康分享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得通过刷单、伪造评价等方式误导老年消费者。

二、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合规经营行为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合规经营要求,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要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做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品经营备案凭证等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2.要严把商品进货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

3.要确保产品标签标识规范。保健品必须标注“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并清晰标注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不得篡改、伪造产品标签及批准文号。

4.要妥善处理老年消费者投诉,主动履行退换货义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消费门槛,不得拒绝、推诿消费者合理诉求。

三、提高防范意识,理性选购相关商品

1.要认清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疾病,切勿轻信商家所谓“包治百病”“神奇疗效”等虚假宣传,切勿盲目跟风购买高价保健品、理疗产品。

2.购买商品及保健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识、资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择正规经营场所消费,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发票。

3.遇到以免费礼品、健康讲座等名义的推销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随意支付大额费用,谨防消费陷阱。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涉老领域市场监管力度,聚焦线上线下各类经营渠道,对涉老虚假宣传行为保持高压严查态势,重点查处通过各类途径开展的虚假、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对自查自纠不到位、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及老年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若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理,全力守护老年人的健康权和财产权。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