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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来源: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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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喀喇沁旗铭洋加油站
处罚事项
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1、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14013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190元,合计1453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17 11:36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市监处罚〔202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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