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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来源: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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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元宝山区金巨人酒业商行
处罚事项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处罚结果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飞天接待酒”7瓶,“茅台内供酒”4瓶,“世博会专用酒”5瓶,“海之蓝白酒”6瓶,舍得浓香型白酒”3瓶; 2.处罚款:1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7 10:14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市监处罚〔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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