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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肿瘤医院(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来源: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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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赤峰市肿瘤医院(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处罚事项
赤峰市肿瘤医院(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处罚结果
罚款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23 15:0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市监处罚〔202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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