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电梯质量信用体系,持续推进我市电梯维保单位提高维保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在赤峰市开展维护保养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自愿申请参评。
二、评定依据
《赤峰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2021)》
三、评定程序
(一)在赤峰市开展维保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企业法人名义向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参加星级评定的书面申请。《赤峰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申请表》
(二)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列入星级评定范围的参评单位。
(三)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赤峰电梯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四)评定结果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五)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赤峰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
四、组织实施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在市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赤峰电梯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协助进行工作。
(一)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参评单位电梯责任事故等情况出具《电梯维保单位不良记录汇总统计表》。
(二)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对各参评单位的电梯检验相关情况进行统计评分。
(三)赤峰电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五、评定工作安排
(一)2022年1月29日前,参加星级评定的单位向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2022年2月18日前,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将各参评单位的电梯检验相关情况评分结果汇总至赤峰电梯行业协会。
(三)2022年2月18日前,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维保单位不良记录统计情况汇总报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局,由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局确认后汇总至赤峰电梯行业协会。
(四)2022年3月18日前,赤峰电梯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完成各维保单位其他评定项目的考评。
(五)2022年3月25日前,赤峰电梯行业协会将各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拟定星级评定名单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六)2022年3月31日前,公布2021年度赤峰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对提升我市电梯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意义,按本文赋予的职责做好工作。
(二)根据我市电梯维保行业现状,本年度维保单位星级设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和无星,具体星级按评定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