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把好药品安全关。
一是以落实责任为关键,形成系统化的三方责任落实体系。药品安全被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得以全面落实并逐步加强,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5月23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班子及其成员药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赤峰市积极落实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红山区、喀喇沁旗相继出台《责任清单》。
二是以风险防范为抓手,形成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化解机制。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建立监管部门风险会商+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12315平台投诉举报一体化的风险研判机制,实现药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科学研判、提前预警和有效处置。年初以来,市局联合自治区药监局第二检查分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联合召开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械风险会商会议、全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市县两级共开展风险会商15次,完成药品监督抽检827批次,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50批次。
三是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形成长效化的打击违法犯罪态势。立足药品化妆品监管实际,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疫苗使用环节、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等专项检查。综合运用常规检查、飞行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与自治区药监局第二检查分局和旗县区局三级联动,整合检查资源,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开展风险分析和排查,针对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质量风险。年初以来,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235家次,为全市公安机关出具假劣药认定意见36份,对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是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形成规范化的监管经营新态势。积极推动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确定松山区市场监管局为我市第一批试点单位,通过使用智慧监管平台智能分析技术,自动识别和预警近效期药品、库存负数及长时间未操作计算机系统等各类异常数据,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精准定位风险点,提升监管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五是以强化宣传为补充,形成社会化的综合治理新格局。全市各级监管部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安全用药月、“回应民生关切、守护食药安全”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引导群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鼓励社会各界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印发《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应知应做及常见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宣传折页1万余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000余册、张贴规范处方药销售警示语4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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