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第6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对赤峰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列1个产品符合变更备案要求,予以备案,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2025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