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对赤峰熙霖商贸中心(个人独资)、赤峰国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药交汇医药有限公司、赤峰福仁堂大药房门店(个人独资)、赤峰玺淋商贸中心(个人独资)、内蒙古崇济医药有限公司6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202509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