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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5-12-25 14:22    来源:政务服务科

一、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以清单形式将中国境内禁止和经政府许可才能够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汇总列出,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和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答: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环境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涉及市场准入的,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

四、什么是禁止准入类事项?

答:禁止准入类事项是指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五、什么是许可准入类事项?

答:许可准入类事项是指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经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六、市场主体如何获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信息?

答: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官方网站,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网站查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政策解读。

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答:适用于境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国境内的投资经营行为。

八、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在清单制度下有何不同待遇?

答:各类市场主体在清单制度下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待遇,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清单规定的条件,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九、如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有效实施?

答:通过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监督问责等措施来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产业政策是什么关系?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产业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制度框架和边界,产业政策则是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细化和补充。

十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何联系?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明确禁止和限制准入的事项,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

十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民营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答:有利于打破市场准入壁垒,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十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有何规定?

答:清单中对外商投资有明确的准入规定,在一些领域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同时在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等方面也有相关要求。

十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原则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平性原则、透明性原则、动态调整原则等。

十五、清单的调整频率是怎样的?

答:通常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保持清单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十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产业政策有何关系?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引导资源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流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明确市场准入标准,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十八、什么是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答: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存在两种情形:

1)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造成准入门槛变相提高或“隐形门”,影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准入前置程序或要件,造成准入成本增加。

十九、可能涉及存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情形?

答:

1)准入准营门槛过高,条件设置不合理不清晰。     

2)一些行业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     

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前置门槛多。     

4)一些地方的公共服务领域未完全放开,存在多种垄断经营问题。

5)新经济领域准入标准滞后,地区间准入差异大。  

6)一些垄断行业开放后存在“准入难盈”的问题。  

7)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地方保护问题。

二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发布主体是谁?

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二十一、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共列入事项有多少项,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各有多少项?

答: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共列入事项106项,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共6项,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00项。

二十二、2022年版相比,2025年版清单有哪些变化?

答: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至106项,减少了11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减少了17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减少了16条。

二十三、2025年版清单在放宽准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直接删除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业务改革为基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检测认证制度。部分放开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试办新型电信业务、林木种子进口、增值税发票印制等管理措施,相关领域保持必要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取消了一批地方性措施。如推动各地放开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车辆租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管理措施,打通区域间市场壁垒;取消有关地方设立的船舶设计修造、酒类生产经营、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等管理措施,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方式。

二十四、2025年版清单在规范重点领域准入方面有哪些内容?

答:依据已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作了进一步规范,如在金融、烟草、医药等领域明确了相关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