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等有关部署,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目标。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统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布局,突出地方特色,填补产业标准空白,提升我区服务和产业标准化工作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向各单位征集2026年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农牧业领域。农畜牧产业规模化种养殖、特色产业培育、荒漠化防治、智慧农牧业、林业保护、森林防火、节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
(二)工业领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清洁生产、循环利用、新能源等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低空应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风电光伏一体化等。
(三)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推进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康养旅游、体育、绿色交通等现代服务业,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草原、沙漠、黄河、乡村牧区等特色文旅。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分类报送。本次征集分为“揭榜挂帅”项目和常规项目。
(二)项目填报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标准体系申报”栏目(网址:http://110.16.70.54:8085),填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三)项目提交要求
1.农业领域项目填报完毕后向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上材料;
2.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填报完毕后向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上材料;
3.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日下午17:00;
4.已研制的标准体系项目(见附件1),如需修订获提升也可以申报,但要注重实用性,避免重复低效,突出产业价值提升。
(四)推荐流程
1.各盟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负责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需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择优推荐并提交推荐公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下午17:00。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标准体系推荐申请。
2.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梳理、研究论证,形成“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未通过遴选的“揭榜挂帅”推荐项目,自动转入常规项目论证流程。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陈景波 周凯
联系电话:0476-5970889
附件2.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4.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