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将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翁牛特旗五分地连锁门店、赤峰卫民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第七十八分公司、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松山区王府园连锁门店、内蒙古药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宁城县天义镇铁东连锁门店等5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告知(变更)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告知-202618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