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等12大类食品107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要求被抽样单位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赤峰维乐慧超市有限公司红山区万达广场店销售的芹菜,所检项目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及检验项目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氧乐果
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叶菜类蔬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芹菜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