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请人:
欢迎您到赤峰投资兴业,市场监管部门竭诚为您服务。您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企业办事→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或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record=istrue)→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扩项许可,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业务或查询相关信息。在此,您可获得全程零见面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办理条件:
1. 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 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扩项许可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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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 |
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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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
1. 申请书需加盖本机构公章或者主管部门公章。 2. 申请书涉及人员签字处需本人签字。 3. 授权签字人从业经历时间段要清晰。 (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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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场所文件 |
1. 产权所有人或合同承租方等要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2. 如果机构名称因变更等其他因素导致名称不符的情况,由主管单位或场所所有权人出具相关证明。 (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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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
1. 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 2. 申请主体盖章 (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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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典型检测报告 |
1. 典型报告加盖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2. 典型报告涉及人员要签字。 3. 典型报告要涵盖增项的全部项目 (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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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授权签字人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职称(技能)证书或学历证书 (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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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
1. 要上传本次申请项目能力的可编辑的word文档,注意附表格式和规范。 2. 认真核实你机构批准项目能力,该附表批准后即作为许可证书附表发放。请按照模版格式上传 (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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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材料 |
特殊行业或情况需要佐证说明的在“其他”中上传,没有则不需要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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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凡申请材料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 ||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与送达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证后核查:办理时限90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电话:0476-5970917、5970105
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