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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一次性告知单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3-02-02 09:32    来源:政务服务科

尊敬的申请人:

    欢迎您到赤峰投资兴业,市场监管部门竭诚为您服务。您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或查询相关信息。在此,您可获得全程零见面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提交材料

序号

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填写示范。

2

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标注各功能间设备设施情况及主要参数。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相关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及主要参数。

食品类别、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生产场所(食品生产者在原生产场所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以及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变更涉及时均需提供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相关材料。

其他材料

◆如变更生产地址名称需提供生产地址名称管理部门,如民政部门、地名办等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供)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流程:许可申请受理审查[材料审查、现场核查(需要时)]作出许可决定

类型:承诺件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现场核查设为特殊环节,不计入工作时限)企业申请生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食品品种明细(生产工艺、车间设备等生产条件未变化)变更的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业务,自受理后当日办结。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电话:0476-8838207

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注:特  别  提  请  注  意:

1.网上申报方式说明:可直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

(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或登录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业务服务-食品生产许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报平台”或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办理。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对已经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以将签名或者盖章的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