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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一次性告知单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3-02-02 09:33    来源:政务服务科

尊敬的申请人:

    欢迎您到赤峰投资兴业,市场监管部门竭诚为您服务。您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或查询相关信息。在此,您可获得全程零见面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提交材料

序号

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填写示范。

2

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标注各功能间设备设施情况及主要参数。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相关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及主要参数。

声称生产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提交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相关材料(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一次性告知单提交涉及变更相关材料)。

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情况声明

声称生产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提交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情况声明等相关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供)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流程:许可申请受理审查[材料审查、现场核查(需要时)]作出许可决定

类型:即办件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现场核查设为特殊环节,不计入工作时限)企业声明生产条件未变化食品生产许可延续业务,自受理后当日办结。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电话:0476-8838207

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注:特  别  提  请  注  意:

1.网上申报方式说明:可直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

(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或登录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业务服务-食品生产许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报平台”或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办理。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对已经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以将签名或者盖章的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