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请人:
欢迎您到赤峰投资兴业,市场监管部门竭诚为您服务。您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企业办事→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医疗器械广告业务或查询相关信息。在此,您可获得全程零见面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文书送达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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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 |
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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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
1-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核发有效的登记文件。(系统直接上传) 1-2授权文件--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同意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申请。(系统直接上传) 1-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系统直接上传) 1-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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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注册备案相关材料。 |
2-1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系统直接上传) 2-2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系统直接上传) 2-3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系统直接上传) 2-4申请人的生产许可证。(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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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3-1商标注册证明(电子件1份)(系统直接上传) 3-2专利证明文件(电子件1份)(系统直接上传) 3-3著作权证明(电子件1份)(系统直接上传) 3-4其他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电子件1份)(系统直接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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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需要提交的技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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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广告审查表 |
(新版原件)(系统自动导出填写后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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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凡申请材料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 ||
咨询电话:0476-8334678、8301815
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九天建化集团副楼西楼,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