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食品经“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照射对消费者造成感官认知误导,12月4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成立2个专项工作组分赴12个旗县区开展“生鲜灯”治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检查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肉和海鲜经营单位以及水果经营单位等为重点,检查组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经营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督促经营坚决摒弃使用各类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还原生鲜食品本色。同时,检查组向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发放了食用农产品安全防范相关宣传资料,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
下一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和宣传力度,不断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让生鲜食用农产品“面露真容”,确保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