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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实施后我市首家外资企业登记

发布日期:2023-12-18 09:33 来源:政务服务科

自《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1月7日在我国生效实施后,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公约》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无需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12月7日,市场监管窗口依据《公约》为克什克腾旗西拉沐沦滑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外资企业营业执照,这也是《公约》在我国实施后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首家外资企业登记。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的重要国际条约,目的是以更便捷的证明方式取代传统领事认证,成员目前有125个。中国于2023年3月8日加入《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公约》实施后,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在多个成员国使用时,无需去不同的使领馆办理认证,直接在一百多个成员国之间流动,节约了领事认证的时间和认证支出,极大地便利了国际贸易。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功能等同,仅证明公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属实,不对公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我国内出具的文书送《公约》缔约国使用办理附加证明书即可,送《公约》非缔约国使用,还应办理领事认证书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