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赤峰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指导我市质量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以三大产业为重点,围绕产品、工程、服务三大领域,突出企业质量责任、政府监管效能两个主体,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锚定建设“六个赤峰”的发展路径要求,以质量强市建设助推产业优化升级。
《意见》全文共十部分三十五条,分阶段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具体明确了“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优势、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8个方面重点任务,制定了33项工作措施。
《意见》的印发将进一步加快我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主线,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进“赤峰制造”向“赤峰创造”转变、“赤峰速度”向“赤峰质量”转变、“赤峰产品”向“赤峰品牌”转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质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