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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告知书 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24-12-25 16:39 来源:产品质量科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面向全市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告知书。

一、总体要求

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设计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追溯方式

通过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或者其他能够提供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任一种已有追溯码以及具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已有的追溯系统与追溯平台对接,实时获取相关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各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任选一种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并与追溯平台实现对接的追溯方式。

三、技术要求

不同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式应统一数据要求,明确追溯数据内容、赋码途径、公开权限等。尚未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定制产品,生产方式和使用方应通过记录台账或签订合同等方式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关记录或台账至少保留3年。

四、追溯要求

生产单位应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销售单位通过扫码查询等方式查验重点工业产品信息,并按追溯通用数据要求将重点工业产品进货和销售信息归集至追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