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相关要求,建立完善流通环节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市局研究编制了《赤峰市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指导,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赤峰市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引(第一版).wps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