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对赤峰老百姓和枫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好药师生之尚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正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吉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鹏宇侨正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玉龙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九分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山区第八十八分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分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十六分公司、赤峰健达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尚景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红达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和苑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健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振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侨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山区第五十九分公司、宁城县益安康大药房门店(个人独资)18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202506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