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将赤峰市斡居商贸有限公司、赤峰民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八门店、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福兴家园南门连锁门店、赤峰卫民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十七门店、赤峰尚景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202530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