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将赤峰市松州大药店、赤峰众合大药房有限公司、内蒙古百姓亿安大药房门店(个人独资)、赤峰老百姓大药房河畔连锁门店(个人独资)等4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202547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6号